為進一步深化與港澳地區的教育合作交流,根據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》“在廣東建設港澳子弟學校或設立港澳兒童班”的政策精神,廣東華僑中學結合實際情況、主動請纓辦班。2019年至2021年,在廣州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,我校已連續開辦了三屆市屬學校初、高中港澳子弟班。2022年我校初中校區繼續招收七年級港澳子弟生,努力為港澳大灣區基礎教育發展和打造“世界前列、廣州特色、示范引領”的現代化教育目標貢獻力量,推進粵港澳教育交流合作向縱深發展。
一、招生計劃
30人,納入越秀區公辦初中招生計劃。
二、招生對象
在廣州市內創業或工作的港澳籍人士的港澳籍適齡子女,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:
(一)申請人為該學童的父或母,持有《港澳居民居住證》;
(二)申請人在廣州市內有合法穩定的住所,申請人或其配偶在廣州市內有合法穩定的工作;
(三)學生為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,并持有《港澳居民居住證》。
如僅有學生本人為港澳籍,其父母均不屬于港澳籍的,不屬于“港澳子弟班”的招生范圍。
三、報名材料
(一)申請人及其子女的《港澳居民居住證》;
(二)申請人及其配偶的身份佐證材料(香港或澳門永 久性居民身份證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);
(三)子女出生證或其他親子關系佐證材料;
(四)申請人的婚姻狀況佐證材料;
(五)申請人在廣州市內合法穩定的住所證明;
(六)申請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的工作證明;
(七)其他佐證材料(可參考新生入學評價表)。
四、報名辦法
根據廣東華僑中學港澳子弟班”報讀辦法。
(一)填寫表格
符合條件且有報名意向者,由申請人填寫《報名登記表》和《新生入學評價表》(自行掃描二維碼,下載電子表格,填寫有關信息)。
(二)提交佐證材料
按照本辦法第三大點,由申請人攜帶所有佐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,連同打印好的《報名登記表》和《新生入學評價表》,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我校初中校區報名。
入校要求:
①穗康碼或粵康碼為綠碼;
②24小時核酸陰性證明;
③行程碼無“*”號。
學校對所有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初步審核,如初步符合報名條件的,發放《報名回執》。
(四)材料初審
學校在5月29日(周日)前對申請人提交的報名材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再次審核,經審查已符合報名條件且佐證材料齊全的,組織家庭談話。
審查過程中如發現信息不符或佐證材料弄虛作假的,將取消報名資格和錄取資格。
(五)資料現場復核和組織家庭談話
申請人及其子女持《報名回執》及相關佐證材料原件,在5月30日-6月3日進行資料復核及參加學校組織的家庭談話。
(六)名單上報審核
6月6日前由學校上交擬錄取名單及其評分情況到區教育局中職科,進行綜合評定和備案,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。
(七)公示擬錄取名單
6月6-8日學校公示擬錄取名單,在廣東華僑中學“微信公眾號”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。6月29日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。
五、注冊安排
7月9日(周六)上午,申請人及其子女憑錄取通知書及學生有關材料,到學校辦理注冊手續。